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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营销的12条尖刀法则2015-04-22

       毛泽东在《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》中指出:“对于人,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;对于敌,击溃其十个师不如歼灭其一个师。”说具体了就是:如果只是打跑敌人,但敌人的有生力量还存在;如果歼灭敌人的一股力量,不但敌人的整体实力削弱,其战斗意志也倍受打击这种战术好似一把“尖刀”,从抗日战争到抗美援朝,无不所向披靡。市场营销同样如此,大多数国内企业都处于发展阶段,只有将自己仅有的优势凝聚在一点,并找准定位,才有成功的希望。这就是市场营销的“尖刀法则”。以下是我们根据多年的市场心得总结的十二条“尖刀法则”,供大家参考:

法则1: 成功不必十全十美,而是要在某一点上具备超越对手的绝对优势!
法则2:市场开拓阶段抢占机会完善系统更重要!通常当你将一切准备都完善时,机会已被对手抢走。
法则3:与其不温不火的维持几个市场,不如集中全力抢占一个市场!
法则4:与其不断丰富产品线,不如全力打造一个有足够竞争力的尖刀产品!
法则5:项目不一定要很完善,但项目的优势部分一定要够突出!
法则6:不要试图将产品的每个面都说到,而是要抓住产品的一个独特优势说透!
法则7:不要试图改变顾客的消费习惯,改变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!
法则8:不要试图讲太多,如果不能用一句话或三五秒时间说清楚你的产品,你将难以成交!
法则9:新奇的创意固然吸引眼球,但“承诺”和“利益”才是实现购买的关键!
法则10:营销费用集中投入才有效,若不聚焦区域、锁定渠道,并在短期内引爆市场,项目将变成“夹生饭”!
法则11:如果你的企业已“尖刀在手”,请时刻留意它是否已被对手超越!
法则12:“尖刀”再好也要相应的资金投入。如果投入不到位,等于利剑尚未出鞘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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